按照金伯利進程監管規範的首批毛坯鑽石今(28日)在澳順利進口,經濟局及海關與進口商等透過預約制度對該批毛坯鑽石進行清關及金伯利證書的查核,並按既定程序確認該批鑽石的成功驗放,標誌著澳門毛坯鑽石貿易開啟了新的一頁。
第15/2019號法律《關於毛坯鑽石國際貿易的〈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執行法》已於今年十月一日起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生效,按照法律規定,毛坯鑽石進口、出口及轉口貿易均受《對外貿易法》准照制度所約束,並隨附金伯利證書,由經濟局及海關對毛坯鑽石貿易共同作出監管。
目前經濟局已向八家企業簽發毛坯鑽石經營人准照,首批毛坯鑽石由其中一家持有效經營准照的企業進口,合共六百多克拉。
經濟局提醒,攜帶毛坯鑽石進出口須申報及具備證書和准照,否則可被罰款最高五百萬澳門元。如欲了解更多毛坯鑽石貿易的資訊,請聯絡經濟局對外貿易及經濟合作廳(電話:85972312)或瀏覽經濟局網站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專頁(https://www.economia.gov.mo/zh_TW/web/public/pg_et_k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