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10月份會按序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詳見下表),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電單車,否則可被罰款澳門幣300元。
另外,交通事務局自今年2月起陸續在各區安裝12a輔助標誌,截至9月25日止,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共檢控橫泊1842宗,鎖車1105宗。兩局呼籲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規則,並會密切留意道路泊車秩序,保障行人、電單車及汽車駕駛者使用道路的權益。
日期 |
安裝12a輔助標誌之地點 |
10月2日(周三)至10月8日(周二) |
墨山街、沙梨頭南街、漁翁街 |
10月9日(周三)至10月15日(周二) |
蘇沙醫生街、收容所街、亞豐素街 |
10月16日(周三)至10月22日(周二) |
花地瑪教會街、鵝眉街、永安街、看台街 |
10月23日(周三)至10月31日(周四) |
高地烏巷、日頭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