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27)日刊登第92/2017號行政命令,行政長官崔世安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七名委任議員。
獲行政長官委任的七名議員是:馬志成、龐川、胡祖杰、柳智毅、馮家超、邱庭彪、陳華強。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修正案》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由33人組成,其中直接選舉的議員14人、間接選舉的議員12人、委任的議員7人。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第二條,行政長官在收到立法會選舉總核算紀錄後十五日內,以行政命令委任上述七名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