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於今(19)日就候選名單受託人申請更正不符合規範的情況或存在無被選資格的候選人作出決定,並在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辦公設施內張貼相關告示予以公佈。
按照告示,直接選舉候選人總數由195名減至193名;間接選舉並沒有任何更改,維持15名候選人。根據《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各候選名單的受託人可於三天內(2017年7月24日下午6時或以前)就上述決定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出異議。三天期限過後,如無提出異議或一經對提出的異議作出決定,即透過張貼的告示,公佈一份載有全部被接納的候選名單的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