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個半月註銷車輛增四成二 交局提醒棄置車輛須辦註銷手續
交通事務局
2017-02-1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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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今年首個半月接獲申請註銷車輛3,161輛,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42.6%。交通事務局再次提醒車主,倘若車輛計劃註銷,須携帶指定文件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並把車輛停泊在合法位置,以免阻礙交通或被罰款。

根據統計,1月1日至2月16日交通事務局接獲申請註銷車輛3,161輛,分別是電單車1,788輛、輛型汽車1,344輛、重型汽車27輛及工業機器車2輛,較去年同期2,216輛,大幅增加42.6%;當中有827輛須由局方協助移走,較去年同期增加61.5%。

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倘若車輛繼續使用,須於3月31日前辦理繳納行車稅手續,反之,若車輛計劃註銷,則須携帶身份證明文件、車輛登記摺正本、車輛處理的證明文件(如劏車紙)及汽車車契副本等,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並預約日期時間自行將車輛送至何賢紳士大馬路(鴨涌河)舊汽車檢驗中心或機場大馬路車輛存放場,現場有局方人員接收。另外,車主亦可選擇由局方協助移走車輛,在辦理註銷手續時一併預約移走車輛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以便局方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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