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電局於2017年1月23日起,於路環郵政分局增設紀念圖章,以供顧客作紀念蓋印之用。除上述分局外,現時設有紀念圖章的包括郵政總局集郵商店、港澳碼頭郵政分局、水坑尾郵政分局、國際機場郵政分局、嘉模郵政分局及通訊博物館;歡迎市民或遊客留下其澳門『郵』蹤,以作紀念。
上述圖章僅供作紀念用途,並不具任何郵政效力;請勿蓋銷於郵票上。使用者需注意若在郵票上蓋上此圖章,該枚郵票則當作廢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