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至2月份為民政總署發出之各類年度准照的續期期間;持有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即使是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亦須在期限內續期准照。逾期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因此各准照持有人應盡早辦理有關申請。
在上述期間內,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的民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
而大樓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此外,公眾亦可選擇到民政總署轄下的服務中心辦理。
市民如欲查詢更多有關民政總署的資訊,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2845 1515,或民政總署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民政總署網頁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