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一直關注公共泊車資源被車輛違法長期佔用,將會持續打擊車位被長期濫泊情況。根據記錄,由今年1月1日至4日,在本澳共檢控59輛違法濫泊車輛及對其上鎖。上述車輛中有17輛需要被移走處理,所佔用之59個咪錶位已全部釋放予公眾使用。
本局執法方向及力度不會因為這次費用的調整而有所改變,警方執法的目的是將公共泊車資源能夠合理回歸市民公平使用。 相信警方的執法不會影響守法使用公共泊車位的市民,反而會增加咪錶位的流動性,令到真正有需要使用咪錶位的市民更容易“搵到位,泊到車”。今年1月1日至4日,本局平均每日檢控咪錶違例並上鎖之車輛約15輛,與去年平均每日約20輛之數量相約。
最後,本局呼籲,使用公共泊車位時,除了應支付相應停泊費用外,在停泊許可時間届滿前即移離車輛,以免公共泊車資源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