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今(31)日透露,政府將檢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透過檢討的士發牌及加強監管業界違規行為兩方面着手。透過立法手段處理的士服務問題,顯示了政府有決心,從源頭上解決市民難搭的士或違規司機等問題。
劉仕堯早上出席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會議,討論跟進的士服務監管問題。會後劉向傳媒表示,政府將全面檢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將從兩大方面着手:一是檢討現行發牌制度,透過不同發牌制度完善的士政策;二是加強監管的士服務,包括引入俗稱「放蛇」的秘密搜證手段,希望以法律技術和措施解決現存的違規行為,整頓的士行業歪風。
劉仕堯稱,政府下周將介紹有關檢討的士客運法律制度,並進行公開諮詢,希望公眾多給予意見。政府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放在立法的最優先位置,爭取儘快草擬相關法案提交立法會。
一同出席會議的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補充,《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屬行政法規,主要引入了執法權限和罰則,但無法訂定的士發牌和執法手段;同時,政府在修訂規章的過程中,也收集到社會對加強監管的士服務的巨大訴求,而且的士違規的情況也見越演越烈。
為此,政府在的士問題上決心以整體思維立法,從發牌制度,監管及執法手段考慮,當中引入「放蛇」手段,讓執法人員在預先不表露身份下,監察的士有否出現濫收車資、拒載或揀客等影響澳門整體公共交通形象的情況。此外,也會討論在的士車廂內裝置電子設備,保障乘客和的士司機雙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