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今(9)日舉行會議,主要討論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中判定選票是否有效的標準,以及討論6.29投票日的相關指引。
管委會主席宋敏莉向傳媒介紹,指引內容牽涉當天票站範圍內的秩序和不容許的行為,例如使用手提電話、相機和其他電子設備,以至在競選宣傳方面一些不應進行的行為。另外,選票的有效性方面,其中一個判定標準是投票人應在選票上填劃所選候選人姓名左邊的對應方格,而不得使用其他標示或符號填寫。
宋敏莉又表示,管委會本周會展開對選務工作人員的培訓,以及為法人代表和投票人舉辦投票程序簡介會等。根據管委會秘書處的資料,參與選委選舉的選務工作人員有約500人。
此外,在競選活動期內,如選委界別或界別分組的參選人有需要,管委會將提供場地和時間讓他們自行組織宣傳活動,有關事宜正在聯繫中。
關於上周有聽眾在電台節目中質疑將簽署提名表代表公開的做法,管委會主動回應指,公開聯絡資料是因應選委選舉參選人有需要聯繫相關代表以取得提名,完全按法律規定進行;再者,行政公職局與身份證明局在4月舉行的講解會上,已清楚提醒相關代表如填下聯絡資料將會被公開,並要求他們就知悉此事而作出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