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關“路環船鋪街”考古研究工作,文化局將根據“路環船鋪街”考古發掘工作的論證結果,並綜合各方意見,研究最適切的保育方案,包括不同形式的原址保育等。
現時特區政府已有一套機制來處理文物保護的相關工作,包括《文化遺產保護法》、文化遺產委員會等,屆時將根據研究論證結果,以及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及建議,依照相關法律及行政程序作處理。文化局將把“文物保護”列為首要考量,研究最適切的保育方案,來保護屬於澳門人珍貴的文化資產。
開展一項考古計劃包括多個程序,簡單而言,一般有 “三步曲”:第一步是考古調查,第二步是根據考古調查而開展考古發掘工作,第三步是依據發掘的論證結果制定最適切的保育方案。
“路環船鋪街”考古項目由文化局主動開展,文化局先後於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三年組織國內及香港考古專家組成考古團隊在船鋪街展開調查。考古團隊根據調查結果,於今年五月開展考古發掘,有關工作目前仍處於發掘階段,亦即“三步曲”的第二步。至於進入制定保育方案的第三步,仍需大量資料的支持,以及深入的研究和論證。
總括而言,文化局在完成上述三步曲後,將遵循現行文保機制,包括聽取文化遺產委員會之意見,公開聆聽公眾意見,及在尊重多方意見的前提下,落實作出最適切的保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