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關“銀河”路氹城的批地,特區政府對於發展規模較大,需要投放龐大資金並要分階段落實興建的大型博彩項目,倘有關博彩公司在申請批地的過程中,向政府提出批准首次轉讓部份土地的要求,政府視乎申請個案的具體情況進行審批,以有助推動大型發展項目的落實興建。
政府在審批有關申請時,從多方面綜合考慮和分析有關申請,例如轉讓對加快項目落實興建的作用,對創造本地區就業以至博彩業發展等方面所帶來的正面影響。經綜合評估分析,再嚴格依據現時相關的法例進行審批。而銀河並非首家獲特區政府批准轉讓批地以便進行融資的公司,按有關合同規定:「鑑於土地利用的特殊性質,因它包括興建多幢酒店和公寓式酒店,故甲方(即政府)批准在不修改合同條件下,於四幅地段利用之前,可將其每一幅的租賃權轉讓,但該申請應為地段的第一次轉讓,且已全數繳付有關地段的溢價金土。」但這並不涉及更改土地用途,且有關批地必須按合同要求落實有關發展項目,且第二次轉讓必須經政府審批。
另一方面,自2002年開始,政府已開始與“銀河”展開有關土地批給的工作,鑑於“銀河”在路氹城所投資的項目龐大,其亦因應了本澳的經濟發展而多次修改的興建方案,導致土地批給程序需時。
此外,於“銀河”路氹城項目的批地範圍內涉及一幅回歸前已透過公開競投批出的地段,政府亦同時與地段的原土地承批人嘉里公司磋商,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並承諾日後批給僅相當於該公司已繳付溢價金的土地面積。
隨著各博彩批給合同的投資計劃的相繼落實,特區政府日後處理有關土地批給申請時,將會配合本澳博彩業政策以至本澳整體經濟的發展,作出及時的檢討及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