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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房屋為租賃給本澳經濟狀況薄弱家團的房屋

房屋局
2009-09-3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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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房屋是特區政府租賃給本澳經濟狀況薄弱家團的房屋。新一期社會房屋於2009年9月28日至12月28日接受申請,已排列在社會房屋總輪候名單內的家團,將維持原有排序,無須再次呈交申請表;若家團成員重覆申請,新的申請將被取消。是次申請期內遞交多於一份申請表,有關申請均視為無效。

申請表複印有效

由2009年9月28日至30日,房屋局派出約9,400份表格,社團約8,900份,合共約18,300份。房屋局累計接到208宗申請;查詢個案近 3,000宗,包括2,200宗親臨查詢、800宗電話查詢。

於派發申請表期間,房屋局發現不少居民擔心填寫時出錯,而索取多份申請表以作後備。就此,房屋局建議居民因應各自情況將申請表複印,避免資源的浪費;申請表的影印視為有效。

社會房屋是特區政府的財產,租賃給經濟狀況薄弱且居住在澳門的家團之房屋。

房屋局再次提醒居民,全澳有71個地點可索取申請表,而社會房屋的申請由9月28日至12月28日,共3個月,居民有充足時間填寫申請表及準備所需資料。申請非先到先得,申請期結束後會為申請統一計分排序,呼籲無須急於遞交表格。

重覆申請有影響

已排列在總輪候名單內的仍未獲分配租賃社會房屋之家團,將維持原有排序,無須再次呈交申請表;若家團成員重覆申請,新的申請將被取消;倘若有家團要重新提出申請,並決定取消原有申請,可於是次申請公佈臨時名單後,通過上訴程序作出處理。另外,是次申請期內遞交多於一份申請表,有關申請均視為無效。

考慮到申請家團的個人資料保障,是次申請不能以郵寄方式遞交資料,需由家團親臨房屋局遞交申請表及所需文件,才能取得申請編號,作為日後無論以電話或在網上等查詢之依據。

房屋局建議居民在填寫申請表前,詳細閱讀申請表及填寫申請表指引;家團代表須在申請表的前3版右下角作出簡簽。填寫申請表的樣本和指引,以及相關聲明書的表格可於房屋局網頁下載。

於遞交申請表後5個工作天可通過語音電話熱線:2835-6288,或在房屋局網頁,只須輸入申請編號便可查詢有關申請狀態。經審查後,對於欠交文件者,房屋局不單以信件方式通知申請人,並增加了手機短信的通知方式。

詳情可致電房屋局熱線2859-4875查詢,或瀏覽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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