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的選民登記法、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年滿十八周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想在明年(2009年)的選舉中投票,必須在今年(2008年)12月31日前申請登記為選民。
由於12月31日是本年選民登記的最後一天,因此,行政暨公職局局長再次呼籲:所有合資格但未登記為選民的永久性居民爭取在12月31日前依法提出選民登記的申請,以便行政暨公職局能及時依法審批後,把合資格的選民登錄到明年一月公開展示的選民登記冊,從而參與明年的選舉活動。
年滿十八周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只需帶同本人的智能身份證到任何一個服務地點都可即場提出登記申請,且每一個登記申請只需三分鐘;年滿十七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則可由父或母陪同或遞交父或母簽署的《同意辦理提前選民登記聲明書》,亦可辦理提前選民登記。有關的聲明書的表格可從選民登記網站下載,或致電28321321或89871704索取。
雖然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獲准在12月31日下午豁免上班,但為方便居民辦理選民登記的手續,全線選民登記服務將繼續為民服務,且服務時間將一律延至晚上九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