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當局一直就興建氹仔中央公園及地下停車場的設施向公眾諮詢意見,務求使有關工程配合居民和社區的發展需要。
就立法議員陳明金以書面質詢當局有否就氹仔中央公園工程向公眾展開諮詢,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在回覆中表示,當局於本年初已與本澳社團及氹仔新區大廈業主會代表進行交流,收集建議。目前,仍繼續接受市民就有關工程項目發表意見。
賈利安表示,當局將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並把可行之建議納入初研方案內。待方案完成後,當局除會向公眾再介紹及諮詢外,亦會向日後負責管理公園的政府機構諮詢意見。
賈利安又表示,為配合氹仔新城市中心的發展之需,並因應該區居民希望加快落實中央公園的興建計劃,當局於2006年決定由政府代替承批人興建氹仔中央公園,且同時因應該區居民有關公園增建公共停車場的要求,計劃在公園加建地下公共停車場。而土地承批人須根據合同規定,向政府繳付二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元的地面層公園建造費。
他指出,有關中央公園連地下停車場的興建項目,現正處於初步方案研究階段。建成後的公園及地下公共停車場屬於政府公產,停車場竣工後將按照現行法規,透過招標方式交予中標者負責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