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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對私家醫生有關處理呼吸道感染疾病的建議

衛生局
2003-02-1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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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廣東部門地區傳染性較強且病情較重的非典型肺炎個案增加的消息,衛生局建議私家醫生診治呼吸道感染時應遵循如下建議:

1. 病人處置

1.1 遇到呼吸道感染病人無明顯其它原因(如哮喘等),而迅速出現呼吸困難時,應盡快轉介醫院診治。

1.2 正確掌握使用抗生素和抗菌藥物的適應症,一般情況下, 不要使用抗菌藥物作預防性用藥;一般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抗生素或抗菌藥治療無效。

1.3 正確掌握使用抗病毒藥物的適應症,抗病毒藥物對一般的呼吸道感染並無明顯效果。

2. 減少病人將疾病傳染給其它人及加快恢復的措施:

2.1 留在家中休息,避免前往人多擠迫、空氣流通情況欠佳的公眾地方;

2.2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2.3 打噴嚏或咳嗽時應掩口鼻,並小心處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

2.4 用正確方法洗手,保持雙手清潔;

2.5 足夠的水分、均衡飲食。

3. 降低診所內傳染的措施

3.1 保證診所有良好的通風;

3.2 接觸病人的分泌物及和污染物品後及檢查每一位病人之後,不論是否帶手套,都應用皂液洗手;

3.3 當接觸病人的分泌物和污染物品時,應戴上手套(清潔、非無菌手套即可);

3.4 在診治呼吸道疾病人或進行一些可能導致分泌物飛濺的操作或護理時,應戴上口罩;一般情況下用的外科口罩即可;

3.5 確保一些重複使用的設備在經過適當的清洗及消毒後才應用到其他病人的護理上;確保一次性物品適當地棄置;

3.6 確保診所的日常清潔及環境表面得到恰當的消毒(一般用家用漂白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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