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特区政府“放管服”施政方针,持续优化本澳营商环境,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下称“经科局”)就第4/99/M号法律通过的《消费税规章》实施情况提出修订意见,修订范围主要优化进口第II组(含30%或以上酒精饮料)及第III组(烟丝、雪茄及香烟)的税务申报及缴纳方式,以进一步简化流程、缩短企业资金回笼所需时间。
为广泛听取烟酒类进口商的意见,经科局即日(3月2日)起至3月15日展开意见收集工作,并将于3月9日及10日举行四场业界意见收集会,广邀业界参与。
此外,欢迎对议题有兴趣的企业及市民参加于3月10日下午3时举行的意见收集会,有意参加者可于办公时间致电85972313或85972607报名,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有关详情可浏览修订《消费税规章》专题网页(https://www.dsedt.gov.mo/zh_MO/web/public/pg_ctc_main),亦可透过上述网页下载业界意见收集文本,填写意见表,或以电邮、传真、电话、邮寄等方式发表宝贵意见,共同支持优化本澳营商环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