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警示系统所覆盖的国家或旅游目的地增至110个,其中部分新增国家或旅游目的地包括伊朗、黎巴嫩及叙利亚列入第3级旅游警示以及巴基斯坦列入第2级旅游警示。旅游局早前举行讲解会,向澳门金融管理局、旅行社及保险业界介绍相关内容、旅游警示专页优化工作及收集意见。未来将持续检视对国家或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警示级别,继续优化旅游警示系统。
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警示分级如下:
第3级旅游警示 - 避免旅游:威胁人身安全的程度为极高,计划前往该地旅游或已身处该地的澳门居民应留意情况的严重性及官方可提供的协助。建议避免前往该地旅游,在特定情况下,建议离开该地。
第2级旅游警示 - 重新考虑非必要的行程:对人身安全的威胁已提升,计划前往该地旅游或已身处该地的澳门居民此刻应对行程重新作出考虑。建议避免非必要的行程。
第1级旅游警示 - 提高警觉:出现人身安全威胁,计划前往该地旅游或已身处该地的澳门居民应注意人身安全。建议提高警觉及留意局势发展。
此外,旅游警示专页优化了页面显示,方便居民查阅相关资讯。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警示系统目前所覆盖的110个国家或旅游目的地及现行旅游警示级别的详细资讯,可浏览旅游警示专页:https://www.dst.gov.mo/zh-hant/tourism-crisis-management/tourism-crisis-management-travel-alert.html。
旅游警示系统不具禁止性,所以,是否旅游或根据所得资料而调整旅游计划由个人决定。旅游局建议澳门居民出发旅游前及时购买保障范围全面、覆盖旅游警示系统,并且包括紧急医疗转送保障的旅游保险;若对保险条款有疑问,须向保险公司详细了解。
澳门居民如有需要可致电24小时旅游热线 +853 2833 3000、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86 10 12308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