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特区政府本年度施政报告,首阶段将检讨若干与营商活动相关的法规,其中包括全面检视规范餐饮业务的第 16/96/M号法令及配套法规,透过重新制定新的《餐饮及相关场所业务法》,订定相应的适用范围、牌照类型及规管要求,有关法案已纳入为本年度立法规划项目。
为进一步听取业界对有关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特区政府早前举行了五场业界咨询座谈会,就《餐饮及相关场所业务法》的立法方向及其他检讨内容进行交流。参加座谈会的人士就简化餐饮业场所的规管制度、不同类型的餐饮场所设定不同的牌照申请流程、旧区商铺的工程及消防要求、便利加大电力设备的条件、明确申请牌照的技术要求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区政府将持续就有关立法进行分析,认真研究优化检讨方案,并按照立法规划,于本年内将《餐饮及相关场所业务法》法案送立法会审议。
参与座谈会的部门包括行政公职局、法务局、市政署、旅游局、消防局及土地工务局,而出席的商会及社团包括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澳门中小型餐饮业商会、澳门餐饮业联合商会、澳门美食同业联合商会、澳门连锁加盟商会、澳门北区工商联会、澳门中区南区工商联会、澳门离岛工商业联合会、澳门中小型企业联合总商会、澳门中小企业协进会及澳门工程师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