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澳升降设备须于4月1日前由检验实体完成首次年检,以取得检验合格声明书,在管理公司、业主会或场所经营者等责任人的配合下,现时大部分升降设备的年检工作均已完成或已安排检验。土地工务局提醒,仍未取得检验合格声明书的升降设备责任人应把握时间,尽快安排检验,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根据第14/2022号法律《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规定,升降设备责任人须聘请保养实体对升降设备作日常维护保养,以及由检验实体每年至少对设备检验一次。对比过往升降设备运作采取“自保自检”的保养和检验形式,上述法律制度生效后,升降设备实行“保检分家”,检验实体与保养实体互相独立,且两实体技术人员不可互相兼任,检验实体属独立第三方角色,检验结果更为公正及客观。现时,社会大众对升降设备的年检工作已有进一步认知,未来局方将持续加强宣传推广。
社团协助推动尽快检验
升降设备年检工作现正进入高峰期,土地工务局已于部分仍未完成首次年检的楼宇张贴通告,提醒责任人尽快安排检验,并持续透过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公司、保养实体及检验实体等推动升降设备完成年检。针对少量没有大厦业主委员会及管理公司等的大厦,局方正与政府相关部门及不同社团合作,推动责任人尽快完成升降设备的年检工作。局方呼吁,仍未取得检验合格声明书的升降设备责任人应把握时间,尽快安排检验。如未完成年检并取得检验合格声明书,升降设备将被停用,而将不具备有效检验合格声明书的设备供人使用,责任人可被处罚。
土地工务局已设立升降设备资料电子查照渠道,市民可于升降设备资讯网以 “检验合格声明书编号”、扫描张贴于升降设备内“检验合格声明书”上的二维码,以及“升降设备地理资讯系统”查阅升降设备相关资讯。更多详情,请查阅升降设备资讯网或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 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