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23号法律《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以下简称《控酒法》)于2023年11月5日起生效,卫生局防控烟酒办公室(以下简称控烟酒办)秉持控烟与控酒并行的防控策略,针对各类受法律规管的场所进行巡查,并与各执法部门共同落实《控酒法》的规定。
截至2025年2月,在控烟与控酒并行巡查的策略下,卫生局督察人员合共巡查场所339,571次,共发现70宗涉嫌违反《控酒法》个案,当中15宗涉及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其他个案涉及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场所未有按规定张贴经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标志、属提供自助服务的商业场所未有划定及清晰标示陈列酒精饮料及非酒精饮料的区域、展示酒精饮料广告时未有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标明警语。
根据《控酒法》规定,无论以商业或非商业目的提供酒精饮料予未成年人均属违法,最高可被科澳门元2万罚款。另外,卫生局提醒商户,如未按法律要求张贴上述标贴,最高可被科处澳门元20万罚款。若需索取相关标贴,可亲临卫生局防控烟酒办公室、各卫生中心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领取或于网上(http://www.ssm.gov.mo/alcoholcontrol)下载。
卫生局呼吁公众尤其未成年人应选择无酒精的健康生活模式。倘居民发现不法事实或对《控酒法》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举报及查询热线:28556789,任何举报均获保密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