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委员会于今日(11月8日)召开本年度第五次平常全体会议,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文化遗产委员会主席欧阳瑜主持,文化局于会上分别介绍《文化遗产保护法》实施后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工作、大三巴避雷装置方案、以及澳门故宫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的建设情况,并就被评定不动产优先权的行使向委员会咨询意见。
《文化遗产保护法》自2014年3月1日实施以来,特区政府着力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将保护范围从文物建筑扩大至非遗、动产及古树名木,并通过成立文化遗产委员会、订定文物建筑普查及评定机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和名录,保护本澳多元文化特色;依托有关法律,确立了文物建筑修复支援、巡查监测、庙宇防火安全、恶劣天气应对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并完成制定《“澳门历史城区”保护及管理计划》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指引》,建成“澳门世界遗产监测中心”,并推进“澳门故宫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及“澳门世界遗产展示馆”的建设;同时,致力促进社会参与文遗保护,不断扩大青少年文遗教育及社区推广,培养修复人才,推动文化保护和传承;此外,积极增强文遗资源的社会利用,完成活化十数处历史建筑成为社区图书馆、展览场地和文化休闲活动空间,并融入不同文化活动和体验,丰富居民生活品质,同时利用数字科技弘扬澳门世界遗产价值,创新文旅体验。今年亦将启动首批全澳具文化价值动产评定,以及开展新一批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公开咨询工作,持续丰富并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委员们肯定文化局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冀能持续深化与国内外遗产地之间的文遗保育交流工作。
文化局现正与公共建设局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协同开展有关大三巴牌坊加设避雷装置的可行性研究,并向委员会介绍初步方案。此外,文化局亦就澳门故宫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的设置及空间运用,向委员会进行介绍。委员会认同考虑了景观等环境因素的避雷装置设计方案,期望文化局能尽早落实有关的保护措施。
出席会议的包括文化遗产委员会副主席、文化局局长梁惠敏,法务局局长代表梁美玲,土地工务局局长代表麦洁茵,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代表胡诗敏,文化局代表文化局代副局长蔡健龙,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胡祖杰、莫志伟、林翊捷、萧志泳、邢荣发、黄中原、António Rossano de Jesus Monteiro及陆南德。文化局文化遗产厅代厅长苏建明、文化遗产保护处处长何卓锋、研究及计划处代处长雷永权、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崔贞贞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