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与拱北海关签三协议 强化食品及动植物检疫合作
市政署
2024-09-23 17:48
  • 市政署与拱北海关签三协议,强化食品及动植物检疫合作。

  • 三项合作协议由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与拱北海关关长詹少彤签署。

  • 签署仪式在市政署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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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海关总署的支持下,市政署与拱北海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及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与拱北海关关长詹少彤于今(23日)签署三份有关检验检疫技术、水果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及监测研究,以及开展植物检疫证书无纸化试点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的科研合作、技术互助、提升检疫水准,并继续充分发挥“一国两制”优势,保障两地食品安全与质量,共同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生物生态安全屏障,助力横琴粤澳深合区的发展。

市政署衷心感谢国家海关总署及拱北海关一直以来对澳门食品安全和进口检疫工作的支持,双方将持续加强技术合作及制度创新,继续施行各项合作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珠澳跨境贸易便利化。

检疫技术合作 保食安稳供应

是次签署的三份合作协议,其中《拱北海关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署关于检验检疫技术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将透过监管技术协作、风险讯息交流和共用,共同推进科研及检测合作项目,促进双方技术交流,共同保障珠澳的食品及动植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

防有害物种入侵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另外《关于联合开展澳门进口的国外水果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及监测研究的合作协议》,双方将联合对进口到澳门的国外水果检疫性有害物作调查及监测研究,有助健全澳门进口国外水果有害生物监测体系,掌握有害生物在澳门的发生及分布情况,为制订本澳检验检疫政策提供全面性和科学性的科研数据,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和有害生物跨境传播。

植物检疫电子证书 便民利企

是次新签订的《拱北海关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署关于开展植物检疫证书无纸化试点合作协议》,是在2017年与拱北海关及2019年与国家海关总署,先后签署《珠海供澳花卉苗木电子植物检疫证书应用可行性研究》,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与海关总署关于植物产品电子证书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植物检疫电子政务互通互认,落实无纸化,提升粤澳检验检疫便民利企的电子政务水准。

签署仪式在市政署举行,出席的市政署代表还包括市政管理委员副主席罗志坚、柯岚、委员吴秀虹、杜淑仪、食品安全厅厅长张桂达、园林绿化厅厅长赵慧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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