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青局十分关注近日有学生涉及“水客”散货活动,获悉事件后,已即时联系校方,并协调辅导机构对涉事学生提供所需的介入及支援。教青局提醒,海关根据《对外贸易法》之相关规定对违法者作出起诉,一经处罚,最高可被科处5万澳门元罚款,而被缉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教青局一直重视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在暑假前与学校共同向家长及学生宣导善用假期和参与有益身心的活动,并须提高警惕和危机意识,切勿被不法分子利用参与各类违法行为。为提升学生识法守法,认识相关行为的后果,教青局与澳门海关建立紧密沟通机制,持续举办入校专题讲座,并已规划于新学年以多种方式加强预防相关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
教青局再次呼吁,学生们时刻保持思辨能力,切勿以身试法,理性考虑任何行为的后果。倘有需要,可致电教育心理辅导及特殊教育中心向辅导员寻求协助,电话:2840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