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局】竞选活动期即将展开 吁候选人依法宣传
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选举的竞选活动期明(27)日零时展开,至8月9日午夜12时结束。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宋敏莉今(26)日强调,候选人及相关人士须依照《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规定及管委会发出第1/CAECE/2024号指引的内容,于竞选活动期内依法进行竞选宣传。
管委会下午举行会议,与本届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选举和行政长官选举的总核算委员会成员会面。宋敏莉向记者表示,管委会就判票标准已作了多次讨论,今日通过与总核算委员会交流意见后,已达成更明确和一致的判票标准;双方将保持紧密沟通,务求做好点票及总核算工作,让选举结果顺利于8.11选举翌日尽快公布。
她补充,选务人员工作培训将于本月底开展,当中会就判票标准和电子点票流程,加强对票站执委会成员及核票员的讲解和培训,以期提升相关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亦会强化工作人员的应变能力,更好应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此外,管委会优化了今届选举的选票设计和用纸,相信有助投票人正确填划选票,也希望投票人予以配合,预先了解管委会已发布的“如何投票”资讯,藉此减少废票的出现。
宋敏莉指出,选委会委员选举的前期程序已顺利如期完成,近日亦公布了选举指引、提供场地予候选人举行宣传会的通告,并开通了供投票人查询所属投票地点的线上方式,现阶段的工作会聚焦于竞选宣传及8.11选举日的投票站运作。
关于竞选活动,她表示,管委会发出的第1/CAECE/2024号指引中有明晰“竞选宣传”的定义,以及相关的禁止和违法行为,候选人及相关人士应多加注意,务必于竞选期内依法进行宣传。
宋敏莉续指,候选人在竞选期内可自行组织宣传活动,管委会亦于7月28日、8月3日及4日提供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作为活动场地,七个界别及界别分组的候选人可于指定时段在该处举行宣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