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第2/2024号法律《汽车登记制度》的实施,澳门海关优化车辆边境通行证申办服务。自2月1日起,以网上方式申请车辆边境通行证时,申请人可授权海关向相关权限部门取得其机动车辆的“汽车所有权登记凭证”资料,毋需自行上载;而亲临办理时,申请人可授权海关取得其机动车辆的“汽车所有权登记凭证”资料,免除提交相关纸质文件。
新措施不影响现行“汽车所有权登记凭证”的法律效力,申请人仍然可使用该文件向澳门海关申请办理各项服务。
另外,澳门海关亦将“车辆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和“通行证网上服务登记表”优化整合为单一样式的“车辆边境通行证及网上服务申请表”,旧有申请表和登记表自2月1日起停止使用,所有相关申请均须以整合后的新申请表作出。申请人可亲临位于港珠澳口岸环形马路海关入境货仓旁边的车辆边境通行证办事处索取新申请表,或于海关网页https://www.customs.gov.mo/cn/eform.html下载。
海关特别提醒,自2月1日起,所有亲临办理的车辆边境通行证服务,包括首次申请、更换、补办及续期,如非车辆所有人进行办理又或车辆属商业企业,申请人必须出示具效力的授权书方可办理相关服务。
如对车辆边境通行证相关服务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致电2855509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