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交通厅调查交通事故时发现,一辆的士自2023年6月至今,在不足7个月内(同一名的士驾驶者)涉及13宗交通事故,且过程和成因相似,存有可疑情况。
经进一步调查上述13宗交通事故,过程大多数为前方行驶车辆进行转线操作时,该的士随即从后方加速驶近并撞及前方车辆;当撞车后,该的士男驾驶者会随即声称受伤,要求对方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医疗及车辆维修费用,并建议不要透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当对方最后透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时,的士驾驶者才通知的士车主及维修车辆。
综合上述调查,有迹象显示上述的士驾驶者故意造成交通事故骗取赔偿,涉嫌触犯《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诈骗)第四款B项之规定,局方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