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人员培训课程”于9月20日至22日顺利在澳门举办。来自国务院港澳办、广东省司法厅及各市司法局、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以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辖下部门的41位法律人员参与了培训课程。
为更好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于去年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四次联席会议上通过了由澳方提出的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人员培训课程的方案。三方并达成共识,由澳门特区政府举办第一届培训课程,广东省司法厅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派员来澳参与。培训课程内容包括澳门基本法律体制、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制度以及登记和公证法律制度的专题讲座,亦就诉讼外争议解决机制的法律制度及实务经验进行了分享。此外,学员实地参访了澳门特区检察院和登记公证机关,进一步促进学员的相互交流对话及对实务工作的了解。
透过举办是次培训课程,加深了学员对澳门特区法制的认识,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培养更好的法治建设团队,并进一步加强三地法律部门的交流和合作,让三地之间“软联通”工作更为顺畅,有利推进三地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进一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的共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人员培训课程将持续举办,广东省司法厅将于明年主办第二届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