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委员会于今日(4月12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平常全体会议,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文化遗产委员会主席欧阳瑜主持,多位新任委员首次参加会议。会议就“全澳第四批不动产评定”、具文化价值的不动产的修复支援,以及被评定的不动产之优先权行使等事宜向委员进行介绍并咨询意见。
为有效保护本澳具重要文化价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单”的不动产资源,文化局根据第11/2013 号法律《文化遗产保护法》第22条的规定,于本年3月16日对全澳第四批共6 项不动产启动评定程序,并根据上述法律第21及24条规定,就评定不动产的建议进行公开咨询、咨询不动产所有人及文化遗产委员会的意见。会上文化局向委员介绍六项待评定的不动产,包括:赵家大屋,美副将大马路55-73号及连胜马路118-120号,美副将大马路28-30、34-36号及俾利喇街151-157号,文第士街1号房屋,原妈阁屠场旧址及路环九澳港海关站(原路环卫生分站旧址)。委员对是次的全澳第四批共6 项不动产评定表示认同,认为该等历史建筑均具备重要文化价值及特色,并可为本澳不同片区增添文化元素。
此外,文化局就为“葡萄牙驻澳门及香港总领事官邸副楼”、“益隆炮竹厂旧围墙”及“邻近大关斜巷之门楼”提供修复支援的申请项目咨询委员会意见,现时上述不动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受损情况,基于其历史价值及建筑特色,委员会一致认同为其提供支援。文化局亦就三项被评定的不动产行使优先权申请个案咨询委员会意见。
出席会议的包括文化遗产委员会副主席、文化局局长梁惠敏,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代表王世平,土地工务局局长代表梁耀鸿,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代表梁振荣,法务局局长代表梁美玲,文化局代表文化遗产厅厅长蔡健龙,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胡祖杰、莫志伟、萧志泳、邢荣发、杨开荆、陆南德、黄婉妍及António Rossano de Jesus Monteiro。文化局研究及计划处处长苏建明、文化遗产保护处处长何卓锋、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崔贞贞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