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车辆使用牌照税监察系统3月底投入使用
交通事务局
2023-03-28 17:55
  • 取消车辆注册行政手续_qr-code

  • 交通事务局2023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专题网页

  • 2023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自助服务机缴费指南

  • 2023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网上缴费指南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经交通高等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共停车场车辆使用牌照税监察系统将于3月31日(周五)中午12时正式启用,该系统可在车辆进入公共停车场时,监察其缴纳车辆使用牌照税(下称行车税)的状况,并对逾期未缴纳行车税的车辆作出处理。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 征收期将于3月31日结束,交通事务局提醒车主必须于限期内缴纳行车税,以免因逾期缴纳而被征收额外的利息、罚款及相关费用。

配合特区政府电子政务发展,车辆使用牌照税的标志(俗称“行车税圈")已于去年起取消,局方会利用各种电子技术,于公共道路及公共停车场透过车牌识别与后台数据协助监察车辆缴税情况,经过查证后向欠税车主启动处罚程序。

截至3月28日上午9时,仍有约3万台车辆未缴纳税款,已缴纳的21万9千多台车辆中,近八成透过网上缴纳。局方提醒,倘车主仍继续使用车辆,须于3月31日或之前缴纳“行车税”,否则应办理取消车辆注册手续并妥善处理车辆(附QR Code),以免车辆停泊于公共地方而被检控。逾期缴纳行车税,至少需缴付相当于欠税金额三倍的款项(参考: https://mp.weixin.qq.com/s/ySmQzAd0B7HGmO5wal0yRg)。

车主宜优先选用网上方式包括透过局方电子缴费网页https://epay.dsat.gov.mo 、“交通资讯站”App或“一户通”App/网页版,或自助服务机缴纳“行车税”,有关网上及自助服务机的缴费操作、47个自助服务机的设置地点、获取缴税凭据方式、查询缴纳状态及年度定期检验日期的详情,可浏览局方网页及相关的缴费指南(附QR Code)。

局方将持续巡查“未按期缴纳行车税”及“注册已被取消”之车辆(俗称“殭尸车”)违法使用公共道路的情况,并联同执法部门移走有关车辆,车主需缴付倘有的移车费及按日计算的存车费。另外,局方建议车辆所有人及驾驶执照持有人办理“接收短讯通知综合登记服务”( https://webapp.dsat.gov.mo/VCSMS/),以便日后可接收车辆及驾驶执照相关服务的提示短讯(SMS)通知,及办理交通事务局各项网上服务。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政府资讯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