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及科技发展局联同消防局于今(7)日与业界召开会议,敦促燃气供应商应定期派员检查住户的炉具装置及检视使用环境,提供适当的更换和维护建议,以保障使用安全。如供应商认为燃气设施及环境存在安全问题,可根据第27/2021号行政法规《建筑物燃气设施的技术规范》的规定,不予提供服务,避免发生意外。
经科局持续派员巡查燃气炉具及电器零售店,并与海关及消防局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在相关执法及宣传工作方面的合作,防范不合规格的燃气炉具在本澳市场上销售,巡查期间没有发现场所销售无烟道式气体热水炉。相关部门也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合作宣传推广,加深市民对使用炉具的认知,避免不正确使用炉具而产生家居意外。
由于近年本澳发生燃气炉具事故的原因主要为安装或使用不当,当中或涉及使用炉具时未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因此,经科局人员在巡查期间要求商户提醒市民安装和使用烟道式气体热水炉,必须由专业的燃气器材安装实体执行,并确保装置妥善、环境的排气及房间通风良好。
经科局提醒市民必须向合资格及具信誉的燃气器材公司购买燃气炉具,并由合资格的技工进行安装。有关燃气器材公司的名单可于土地工务局网页“注册建筑商、公司及技术员”栏目内的“燃气器材装置”查阅。
经科局将持续关注市民及业界对燃气炉具安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会联同相关职能部门致力减低燃气炉具的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