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重申,绝大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可自行在家治疗而痊愈,为免感染者仅因需要取得医生证明而就诊,加重医疗服务的压力,影响真正有就诊需要人士的医疗服务,自12月14日起,感染者可以自动化及电子化方式取得最多7天“新冠病毒感染证明书”。
感染者在“新冠病毒感染者自我评估及社区门诊预约平台”作出申报后,会收到有下载“新冠病毒感染证明书”连结的短讯,登入后可自行下载,当中载明居家治疗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期间为由首次快速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或开始出现症状日起计5天。若感染者在第6天抗原检测结果仍为阳性,可再上载抗原检测结果及在平台上作出申报,以再取得2天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证明书”。
另外,感染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澳门健康码转回“绿码”,在戴好口罩等防范性措施后可恢复正常活动:
应变协调中心指出,感染者倘7天后仍有严重不适症状,则需到医疗机构就医,而感染者恢复工作的标准可因应企业的工作人员紧缺情况作出调整,详细请参阅“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企业运作影响的建议”指引(https://www.ssm.gov.mo/docs2/file/pv/CSFC3n5mXrhifqdGcRafQ/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