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日前举行首次会议,会议选出何佩芬担任主席,会上由消委会执行委员会报告近期工作,以及检视2021年度的工作进度。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30期第二组刊登的第59/2021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续任何佩芬、李居仁、区天兴、黄庆添、邝子丰、关勋杰、林迪恩、郑颖尧及欧家辉,以及委任区小平及吴碧君担任消委会全体委员会成员,任期由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起为期两年。
消委会新一届全体委员会于9月10日举行首次会议,会上一致推举何佩芬连任消委会全体委员会主席,会议主要议程包括由消委会执行委员会报告近期工作,以及消委会2021年度的工作进度,全体委员会就有关议程进行讨论及提出建议。
根据第4/95/M号法律及第1/98/M号法律,消委会全体委员会的权限主要是:对制订维护消费者一般政策方针提出建议;通过消委会年度活动计划、专有预算、活动报告及管理账目;并监管执委会执行全体委员会决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