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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津或非居澳敬老金受益人需办理本年度在生证明

社会工作局
2021-03-16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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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特区政府将自4月起,按序向符合条件的澳门特区居民,发放现金分享款项,社会工作局提醒尚未办理在生证明的残疾津贴受益人,以及尚未办理在生证明且居住在澳门以外地区的敬老金受益人,需于3月22日前完成在生证明手续,以便如期获发现金分享款项。

如欲查询在生证明资料,可登入https://iasapp1.ias.gov.mo/aliveRecord,或于“澳门特区社会工作局IAS”微信服务号查询。而居住在本澳的敬老金受益人无需办理在生证明。

此外,社会工作局持续进行“敬老金受益人核查工作",以确认及更新被抽查人士的个人资料。尚未办理核查手续的被抽查人士,需尽快办理有关手续,以免影响现金分享款项的发放。

如有查询,可致电敬老金查询专线28366166,或社会工作局查询专线28367878,亦可浏览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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