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蒙古自治区的疫情变化,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0年12月28日下午6时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之满洲里市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截至今(28)日下午6时,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内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