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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快讯(来澳前14天内曾到内地的外雇 须先在珠海指定地点医学观察14天)-

新闻局
2020-02-1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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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局长李展润表示,根据第40/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所有拟进入本澳且在入境前14天内到过内地的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持有者,需在卫生当局指定的位于珠海市的地点进行医学观察14天,并取得珠海市卫生部门发出的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医生证明书后才可入境本澳。

珠海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于今日上午和特区政府代表举行会议,珠海巿政府将全力支持澳门的抗疫工作,医学观察将安排在珠海内条件较优越的酒店进行,14天医学观察期间的住宿、餐饮、酒店管理及一系列医学检查费用,合共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费用须外雇自理。具体是哪间酒店,将根据需要医学观察的人数等因素,由珠海巿政府决定。

卫生局强调,以上提及的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医生证明书,只有在指定地点接受了14天封闭式医学观察之后才会发出,完成医学观察并取得医生证明书的外雇,将以专车专道方式直接由指定地点载来本澳,否则有关证明立即失效。同时,若外雇来澳再返回内地,就需重新接受14天封闭式医学观察之后才能回澳。

有需要的外雇可致电(+86) 756 7728888 刘小姐及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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