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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快讯(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身份证明文件需负刑责)—

新闻局
2020-02-07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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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表示,早前再有市民怀疑证件资料被盗用购买口罩而报案,经调查,一名男子承认早前拾获该市民的身份证并用于登记购买口罩,他涉嫌触犯“对拾得物不正当据为己有”及“使用他人之身份证明文件”罪,治安警将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处理。

警方提醒,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其身份证明文件属犯罪行为,最高可被科处三年徒刑,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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