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署呼吁获发出民署各类年度准照的人士,应于准照续期届满的二月底前尽早办理续期,逾期者须缴交相应之附加费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导致须终止获准进行的活动。另外,获豁免年度准照费用的人士,亦须在期限内为准照续期。
在办理续期期间,各类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地下A区的民政服务专区办理以下类别准照之续期手续: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此外,公众亦可选择到民政总署辖下的服务中心办理。
市民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民政总署的信息,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或民政总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亦可浏览“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页www.csraem.gov.mo或民政总署网页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