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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台风影响而遗失或损毁证件的市民可获豁免办证费用

身份证明局
2017-08-2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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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受台风影响而遗失或损毁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及特区旅行证件)的市民,到身份证明局申请补办证件时,经声明后可获豁免办证费用及因遗失或损毁证件原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另需留意,遗失证件人士须出示报失证明,而损毁证件人士须出示该证件正本。

为免等候,市民到身份证明局办理申请手续前可先进行预约。领取即日筹或预约,可使用身份证明局网上取筹及预约服务(https://webservice.dsi.gov.mo/om/onlinebooking_index_c.html),或致电查询及预约热线(2837-0777或2837-0888)。

有关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及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手续详情,可浏览身份证明局网页(http://www.dsi.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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