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事务局为方便市民办理各项职介所执照服务,由即日起推出简便措施,市民在申请职介所执照各项服务时免除递交商业登记证明、物业登记书面报告(俗称“查屋纸”)以及财政局开业/更改申报表(即M/1),而市民亦可透过身份证明局的自助服务机申请将刑事纪录证明直接送交劳工事务局。
市民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及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致电咨询服务热线(电话︰2872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