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26)日举行会议,讨论了候选组别于户外的宣传品张贴地点及划票间设计等事宜。选管会现阶段计划新增四个户外宣传品张贴地点,冀日后另觅更多宣传点,以便公众知悉候选人政纲。
选管会主席唐晓峰在会后向传媒表示,上届立法会选举设有20个地点供候选组别张贴宣传品,经听取意见后,现计划再新增四个地点,包括:氹仔运动场、石排湾公屋群、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在黑沙环浸信中学附近。同时,选管会希望在行人道较宽阔的地方,再觅其他张贴地点,创设条件让更多市民知悉候选组别的政纲,未来会继续物色其他适合的宣传地点。
唐晓峰称,选管会参考和研究了对上届划票间设计的意见后,今届基本会沿用上届设计、使用半透明的布帘,以确保投票的保密性。同时,票站工作人员也会在划票间外巡视,倘若发现有选民在划票间拍摄或录影,将会依法处理。他续指,法律规定在选举当日拍摄或录影选票属刑事罪行,上届逾十多宗此类案件,涉案人因此被判刑及留有案底,选管会呼吁选民切勿以身试法,未来会加强宣传提醒选民。
选管会日前视察了新增的投票地点,唐晓峰表示,基本而言有关学校的地方都是理想的;投票地点选址的原则,以地面层为主,初步估计有五个投票点需要选民乘坐升降机或上落楼级。
另外,被问及有投诉指有老师受到压力要求提名某一有意参选的组别,唐晓峰称,选管会收到由第三方转介的投诉信,但选管会和廉署至今没有收到当事人的投诉和举报,对于事件是否属实成疑。选管会呼吁,倘若有关事件属实,当时人应向选管会或廉署举报及投诉。
唐晓峰又表示,有意参选人士可组织提名委员会,现阶段要求其他人士签名支持组成提名委员会属正常,但重申,任何选民均有自主性决定支持与否,有意参选人士不能以胁迫的方式要求支持,否则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