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立法会主席、各位议员:
本人现就宋碧琪议员提出的口头质询,作以下回覆。
1. 特区政府为优化公务人员进用管理的制度建设,2011年颁布了《公务人员的招聘、甄选及晋级培训》行政法规,推行中央招聘制度,对招聘及甄选程序实行中央管理,并首先于高级术技术员和技术辅导员两个职程实施。
2. 设立中央招聘制度主要目的是:1)确保公务人员的入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电子抽签方式分派及格投考人,防范私相授受和任人唯亲;2)统一聘用标准及程序,消除部门在聘用人员方面标准及程式不一的情况;3)典试委员会主要由用人部门代表组成,共同参与订定甄选准则,确保用人部门招聘到符合本身需求的专业人员。
3. 中央招聘制度实施至今,共进行了5次中央开考,将有630名人员被分派到不同公共部门。
4. 关于中央招聘所用时间的问题,以技术辅导员开考为例,报考人共15674人;考试包括了2次笔试和1次专业面试,当中又有批改试卷、进行面试、计算成绩以及履历分析等环节;此外,按照第23/2011号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保障考生的上诉权利,确定名单、笔试成绩名单、面试成绩名单直至最后成绩名单各个阶段均设有上诉期,仅上诉程序的时间已是5个月。所以,整个开考程序耗时较长,共24个月。
然而,特区政府在吸收了首次的实践经验后,在接下来的资讯范畴高级技术员入职中央开考,对甄选程序作了优化,减少笔试次数,使整个开考程序的时间比技术辅导员入职中央开考缩短约7个月。至于现时正在进行的心理学范畴高级技术员入职中央开考,我们另从严格控制典试委员会批改试卷的时间入手,力促整个开考程序在13个月内完成,换言之,会比首次的技术辅导员职程开考时间缩短11个月。
5. 至于法律范畴第一职阶二等高级技术员开考的笔试只有1名投考人合格的问题,经深入研究及分析,我们认为,这是法律范畴高级技术员首次进行入职中央开考,准考人可能是因为对考试方法未能适应及掌握或考前准备不足,而影响到考试表现。为此,我们将在日后的开考中,向投考人提供更多应考辅助措施,让投考人对考试要求有更清楚的瞭解,做好应考准备;同时,我们会改善试题设计,提升考试质量。
6. 针对整体人员的招聘,特区政府将以离职填补、新增职能作为人员配置的主要依据,通过优化人员规划,严控人员数目增长。与此同时,会以精简开考程序、缩短开考时间作为招聘工作的改善目标,提升招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