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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跟进一宗怀疑组织胺中毒事件

市政署
2014-11-20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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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于十一月二十日接获卫生局通报一宗怀疑组织胺中毒事件,即时派员前往出售相关食品的场所进行卫生调查,并要求负责人提供相关来货单据。食安中心会继续了解最新情况及跟进事件。

根据通报,两名市民从本澳一所冻肉店购买一款急冻真空包装吞拿鱼肉,于十一月十九日下午自行在家中进行约三小时室温解冻处理,并作为刺身(鱼生)食用,两人共餐后陆续出现身体不适症状。民署接报后派员前往出售相关食品的场所进行卫生调查,了解贮存环境及温度条件,并抽取食品样本检验。同时,要求场所出示有关来货单据,了解产品的来源,并提醒负责人必须注意食品的贮存温度及环境卫生、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避免出售怀疑有问题食品,场所负责人亦已自愿停售相关怀疑食品。

为减低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中心呼吁市民,应向可靠及卫生的店铺购买鱼类,购买后尽快以适当的温度贮存,如冰鲜鱼类应贮存在摄氏四度或以下、冷冻鱼类则贮存在摄氏零下十八度或以下;要留心食品的解冻条件,避免把生冷食品置放于室温下超过两小时。另外,由于进食生冷食品具潜在风险,高风险人士如长者、幼童、孕妇和免疫力较弱的人,尽量避免进食未经煮熟的食品,如刺身、生蚝和生蛋等。如对食品卫生状况及质量有疑虑,应停止购买或食用。另外,亦呼吁业界必须向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购入食品,并置于适当的温度及环境下展示及贮存,亦要适时检查食品的卫生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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