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及实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原则,使儿童得到应有保障及权利,社会工作局与法务局继2009年开办「澳门儿童权利与保障培训」后,本年11月27日再次举办有关培训,让社会服务机构的新晋员工了解相关资讯。
是次培训活动将于社会工作局复康服务综合评估中心举行,内容包括简介《儿童权利公约》及澳门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关儿童隐私权、儿童工作、保障儿童不受虐待或性侵、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社会保护制度及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等。凡于儿青、家庭及社区服务中心工作,过去未曾参与过「澳门儿童权利与保障培训」的人员,包括辅导员、社工、院舍舍监等均可报名参与。
有意报读的人士可于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下载报名表格 以及浏览有关儿童权利的资讯,并于本年11月14日截止报名日期前,填妥及传真报名表格至社会工作局儿童暨青年服务处,传真号码为2832 9995,查询请致电8399 7791与胡小姐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