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为社会保障制度2014年第二季供款的供款月,所有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的雇主均须于七月份内为其本地雇员缴纳2014年第二季强制性制度供款,以履行法律规定的供款责任;倘有聘用外地雇员,则须同时缴纳外聘费。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须于七月底前向社会保障基金缴纳供款。
各雇主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于七月份供款月期间的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亲临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P区的社会保障及就业专区的服务柜台,以现金及银行支票/本票(抬头为“社会保障基金”)方式缴纳供款。
此外,雇主亦可选择到社保基金总部、皇朝区中土办事处,或民政总署辖下的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指定银行(仅限于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下),以现金及银行支票/本票(如到民政总署辖下的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及中区市民服务中心缴款抬头需为“民政总署”)方式缴纳供款,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更可透过使用指定银行的自动转帐服务、网上理财或者中银e道自助服务机等电子化供款渠道缴纳供款。
市民如想查询更多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资讯,可透过社会保障基金24小时语音热线2823 8238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 2850、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查询。亦可浏览社会保障基金网页www.fss.gov.mo或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页www.csrae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