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今(31)日下午举行第一次会议,主要讨论有关行政长官选举的事务性工作,包括设立管委会秘书处、部份相关表格的式样,以及初步定出选举的部份日程。
管委会主席宋敏莉向传媒表示,由于是首次会议,只就一些关于今次选举的事务性工作进行讨论,其后管委会将按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逐步开展各项关于选举的工作。她续道,管委会将定期举行会议,期望每周召开一次,但有需要时也会加开会议。
宋敏莉介绍,由于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日已定在6月29日,管委会遂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在会上初步定出有关选委选举的几项日程:4月14日开始,有意参选选委会委员的人士可以领取报名表,而4月14日至5月5日期间,法人选民须呈报签署提名表的代表,以领取提名表;4月14日至5月20日期间,法人选民须向行政公职局提交投票人名单;选委会委员参选人的报名期则为5月7日至5月20日。
宋敏莉又指,为方便传媒的工作,管委会秘书处将有新闻局人员的参与,传媒如对管委会工作及选举事务有任何查询,均可透过惯常方式联系新闻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