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期“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现正接受申请,欢迎符合资格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民间团体及大专生提出申请。
高教办一如以往推出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藉以鼓励和支援学生自主筹划各类活动,累积经验,培养组织和领导才能,促进全人发展。本年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分为“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和“特别专项资助”两部分。其中“高校学生社团年度活动资助”申请对象为于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包括本澳或于澳门以外地区的澳门学生社团;而“特别专项资助”申请对象则为于本澳依法成立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民间团体、于本澳或于澳门以外地区升学的澳门大专生。
新增“庆祝特区成立十五周年”资助范畴
特别专项资助计划的资助范畴除了“义务工作”、“专业实践”及“扩阔视野”及“知法普法”外,今期还新增“庆祝特区成立十五周年”的资助范畴,以培养高校学生的爱国爱澳情怀和加深认识澳门回归祖国十五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未来的发展情况。
第二期“高校学生活动资助计划”申请日期由即日起至本年4月9日。拟申请的非牟利高校学生社团、民间团体、于本澳或于澳门以外地区升学的澳门大专学生,可于指定期限内填妥申请表,并连同活动计划书及所需资料,以亲身递交、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至高教办(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
有关资助计划的章程、申请须知、申请表格等可于高教办网页(http://www.gaes.gov.mo/students/plan)下载。如有查询,请致电83969346或83969383与洪小姐或陈先生联络,或电邮至afees@gae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