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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正接受本澳永久居民网上报名

卫生局
2014-03-06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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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具体承诺,澳门执业医生可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而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将协助报考人士完成相关报名程序。

上述考试的报考条件为:(1)澳门永久性居民;(2)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西医及牙科医生;或(3)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中医生,并须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内地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澳门科技大学中医专业本科学历。

至于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个阶段。首先,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于2014年3月18日前登入国家医学考试网页(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需列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同时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他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不可用手机或相机拍照),并将电子版上传至医师资格考试广东考区报名暨资格审核资讯系统(http://jy.gdwsrc.net/user/login.htm)。报考者如对网上报名的流程、报名表填写及操作有任何疑问,可浏览http://www.nmec.org.cn/rmle 。

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须带同以下文件(所有报名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规格),于2014年3月13日至24日办公时间内,亲临位于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中心6楼的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科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受理。

1. 从网上报名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

2.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审核表》(登入www.ssm.gov.mo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澳门地区”网上登记);

3. 澳门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本两份;

4. 医学/中医/口腔(牙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本两份;

5. 执业牌照副本两份或卫生局发出之在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本一份。

卫生局提醒,完成上述报名程序后,澳门考生须于2014年4月10日前通过国家医学考试网缴纳考试费人民币280元。有关办理报名手续详情,可致电28713734或28713735查询,或浏览本局网页www.ssm.gov.m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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