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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日戳』及新增邮资机宣传戳

邮电局
2013-09-18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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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邮政现行使用之『日戳』起始于1999年6月16日,并订于本年10月8日后停止使用。

新一款用作盖销邮票的『日戳』将于本年10月9日起在所有接收邮件投寄之邮局及柜台启用(不包括邮政处理及派递中心);该款『日戳』的设计除新增『★』型符号,还增设了截邮时间标示(不包括集邮商店、邮政总局之包裹范围和特快专递范围以及设有『存局候领』服务的柜台),下图所展示为邮政总局新『日戳』式样:

同时,邮政总局及各邮政分局将会于2013年10月9日起,新增『截邮时间后接收』邮资机宣传戳(见下图),以资识别于截邮时间后接收之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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