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卫生局联同民政总署向美容院从业员举办说明会

卫生局
2013-09-05 18:44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为加强本澳美容院从业员对有关美容院场所的牌照申请及经营规则、药物分类、市场监督、药品广告、医务及医疗仪器广告管理及法规的认识,并宣传有关《展览用药品的进口及供应指引》、《展览会期间发布药品广告的应遵指引》、《展览会期间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应遵指引》以及《展览会期间发布医疗仪器广告的应遵指引》,卫生局联同民政总署将于9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至12时假卫生局行政楼地下大礼堂(山顶医院大礼堂)向上述人士举办说明会。

有意出席人士请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星期五则至下午5时30分,致电85983424及85983524药物事务厅报名,报名日期为即日起至9月13日。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